在北京工作两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主要取决于提取原因和具体情况,以下是不同提取情形下的额度规定:
一、租房在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般情况: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
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在职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般不超过1500元/月,每季度提取额度不超过4500元,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0元。
特殊情况:
若租住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住房,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月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取。

二、购房提取
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使用住房贷款:
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销户提取在职公积金
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如退休、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等),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其他特殊提取情形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更低生活保障金: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